现状评价
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

什么是现状评价

对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接触水平、职业病防护设施及其他职业病防护措施与效果、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的健康影响情况等进行的综合评价。


用人单位在什么情况下需要做现状评价

《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》(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5号)规定:第二十条   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,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,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,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。职业病危害一般的用人单位,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,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。


用人单位是否可以不做现状评价

用人单位如果没有委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开展职业卫生检测、评价,有什么后果?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》《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》规定,未按照规定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、现状评价的,由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,责令限期改正,逾期不改正的,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;情节严重的,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,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


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工作流程

包括前期准备、评价实施、报告编制个阶段。

1、前期准备:接受用人单位委托、签订评价工作合同、收集有关技术资料、开展初步现场调查、编制评价工作方案,并对方案进行技术审核,确定质量控制要点等。

2、实施阶段:依据评价方案开展职业卫生调查、识别作业场所存在或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,并进行现场检测。

3、报告书编制:对调查所得资料和检测数据进行分析、整理,给出评价结论,并提出相应对策措施和可行性建议,完成评价报告书编制。

4、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工作程序见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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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应提供的资料

用人单位最近1次职业卫生评价报告,以及近3年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检测资料。

工程技术资料,主要包括:

a)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气象条件(主导风向、全年和夏季最小频率风向、风速、气温等);

b)主要原、辅材料名称、成分、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(MSDS)与年用量;

c)产品、产量、中间产品、副产品、联产品;

d)工作场所的总体布局;

e)生产工艺与设备布局;

f)生产岗位设置、人员配备及工作制度;

g)职业病防护设施分布;

h)个人防护用品配备;

i)辅助用室;

j)应急救援措施;

k)警示标识。

3年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资料,包括既往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汇总资料、职业病发病资料和职业中毒事故资料等。